电话:1372868700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证据调查案例分析非法物证排除案例分析
[为您推荐]
在实践中,使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来调查案件审判期间的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因为非法证据不能用作法庭审判中的证据和判决中的证据。下面,作者将对非法物证排除案件进行一些分析,以供您了解。
案例
2010年10月2日午夜,当A市某个地区的一名公安人员正在其辖区内巡逻时,他们发现三名年轻人(朱,尤,何)可疑地坐在停在路边的汽车上。路边。也就是说,继续检查。经过调查,在汽车后备箱中发现了盗窃汽车工具的行为,并将这三人带回了地区公安局进行进一步审查。案件调查结束后,地方检察院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在调查期间,他承认犯罪的方法是三个人在街上游您的车上,以找到犯罪的目标。确定目标后,朱和何下车被盗。 。犯罪过程是由您计划和指导的。在法院调查中,他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调查过程中受到酷刑伤害。
尤某-供认与朱在调查中的认罪基本相同,但他不承认犯罪是他本人策划和指挥的。在法庭调查期间,他否认参与机动车辆盗窃罪,声称他不了解朱的盗窃机动车辆,并声称在调查期间遭受酷刑伤害。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他声称自己是在被捕那天从他的家乡C城来到A城的,坐在车上与偶然遇见的朱和and聊天,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声称他以前从未在城市A与朱和尤一起偷窃过,并声称在调查期间因酷刑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和尤某举报的十几起案件中,对甲市的3起案件进行了核实,并根据线索寻找了被害人,并获得了原始举报材料和被害人的陈述。从某个案件发生的地方检索视频,显示朱和尤偷走的汽车。根据朱和尤在调查阶段的陈述,确定他于2010年3月19日参加了一起汽车盗窃案。
何的捍卫者-他说,他受伤后看到朱,You和他的照片,裹着纱布,并提供了4篇书面材料:(1)父亲的书面证词:2010年3月19日左右,被告知由当地公安机关因打架而在家中等待而不外出。他没有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由公安局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该市一家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赵的证词:2010年3月19日事件发生前后,他经常与He玩牌,而He在值班期间并没有离开C市;(4)由他和他的女友范作证共同撰写:2010年3月,他一直在家里,偶尔和朋友打牌,并且没有离开C市。
(法院审判)在法庭审判期间,所有三名被告均表示他们受到调查人员的酷刑。辩护人辩称,在本案中,看到的档案材料是朱,尤和他受伤后包裹在纱布中的照片。被告人的供认是通过酷刑获得的,这是非法证据深圳正规找人公司,应予以排除,并需要法院调查。检察官反驳说,被告人的伤害是由三人在逮捕期间逃跑和抵抗所造成的,与审讯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认为,辩护人的意见依据不足,因此开始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审判。
在法庭调查中,根据朱的供认,确定您是策划人,指挥官和主要罪犯。
在庭审期间,他的辩护人向法院提供了4份书面材料,证明他没有时间犯罪。法院认为,检察官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足够,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他在案发时没有去过A市,并且这些材料不相关,并且不被接受。
最后,法院以朱和尤的认罪笔录,被害人陈述,举报材料和监视视频作为判决的依据,并确定尤,朱和他构成盗窃罪(您的主要犯罪者),分别判处9年,5年和3年有期徒刑。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案例分析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圳侦探网,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证据调查案例分析,司法部关于在刑事案件中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
第一条以酷刑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供认,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词和被害人证词,是非法的口头证据。
第二条依法确认的非法口头证据应排除在外,不能作为判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