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72868700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证据调查案例分析证据法律案例分析.doc
文件简介:宁波大学答题纸
(每学期第二学期20 14-20 15)
课程号:课程名称:证据法改革老师:
学生ID:136330574名称:Shen Yiyi得分:
杜培武案与聂胜斌案的比较分析
[摘要]本文从证据的属性证据调查案例分析,证据的类型,证据的分类,证据的规则,证据的规则等七个方面对杜佩武案与聂树斌案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和分析。举证责任,举证标准,举证程序。从案件分析来看,有罪推定的根深蒂固导致了杜培武等不公正案件的发生。
[关键词]杜培武聂树斌证据
一、证据的属性
检察官在杜培武案和聂树斌案中提出的证据既客观又相关,但不合法。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四个方面:①证据收集和使用的主体是合法的。 ②证据形式是合法的。 ③提供证据。收集和审查符合法律程序。 ④必须出示证据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验证。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证据包括:(一)物理证据;(二)书面证据;(三)证人证词;(四)受害者陈述;(五)犯罪嫌疑人深圳正规寻人公司,被告人供认和辩护;(六)鉴定意见;(七)调查,检查,鉴定,调查实验等记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公诉人杜培武案的主要证据包括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颁发的警犬技术鉴定证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发布的CPS多渠道心理测验鉴定报告。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即测谎仪测试)这两项不符合法律形式的证据。警犬的识别和心理测验的结论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两者都没有上述法律证据形式,因此不能用作证据。它们只能用作解决案件的线索。此外深圳侦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9月10日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诉讼使用证据的答复》:“ CPS多渠道心理测验(俗称测谎仪)的鉴定结论不同于鉴定结论。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是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人民检察院可以使用CPS多渠道心理测验评估结论来帮助审查和判断证据,但不能使用CPS多渠道心理测验评估结论作为证据。”
在聂树斌案中,检察官提交了聂案的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有警察的签名,但没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对聂案的司法鉴定。两名法医人员中的一名签字但未加盖另一方。盖章,未签名的,依照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鉴定人应当在鉴定结论中注明鉴定结论并签字。
张梦玲:对新《刑事诉讼法》环境下聂树斌案再审的思考-以《新《刑事诉讼法》》第53条为视角,《法律制度与社会》,2014年1月。
因此,此报告不符合法律的证据形式。
二、证据类型
检察官在杜佩武案中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1)犯罪嫌疑人杜佩武的供认,“我杀害了王小祥和王俊波”;(2)证人作证:昆明强制戒毒所中心和机构由四名警官发布的情况说明;(3)评估意见:子弹痕迹的识别,射击残留物的识别,警犬的技术识别,细点检查,CPS多通道心理测试识别报告; (4)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出具的昆明市现场检查笔录;(5)识别笔录:杜佩武和刑侦民警出具的现场识别录像带和笔录人员。
聂树彬一案定罪的证据包括:(1)嫌疑人聂树斌的供认:供认受害者的身体,衣服,供认程序等;(2)证人作证:群众反应证据调查案例分析,受害者丈夫见证人于秀琴作证了被害人在谋杀案发生时所穿的衣服;(3)物质证据:受害者现场的摘录;(4)身份证明文字:聂树彬对犯罪现场的身份确认以及康菊华一生对照片的认识被谋杀现场的摘录。
这两个案件都缺乏关键证据。在杜培武案中,缺乏关键的物理证据,这些证据被用来杀死王小祥和王俊波的***。在聂树彬一案中,虽然确定聂树彬为***,但没有能证明这一事实的现场抽查证明。
三、证据分类
通行证中间有两种情况